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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002-2003年度起,香港足球進行改革而吸納了十八區球隊參賽,而本會「大埔」透過多年的努力,成為首支以「地區聯賽」晉升甲組的球隊。 本章程於

2007年8月31日進行再修訂,以因應新年度的實際,並提交周年大會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名稱
中文:本會定名為『大埔足球會』,以下簡稱為本會。
英文: TAI PO FOOTBALL CLUB

 

第二條 

會徽(左上角之圖案)

 

第三條 

會址:香港新界大埔大元h梁省德學校(暫借)

 

第四條 

宗旨:
1.履行區議會的決議,籌組地區足球隊並執行管理,藉以推廣青少年足球運動;

2.藉球隊的運作中設立機制,加強大埔居民的歸屬感和凝聚力;

3.藉「和富社會企業」具社會服務內涵的資金的投入,於06-07年起,按「發展策略書」的內容持續三年開展地區足球運動及青少年教育活動; 4.藉社會各界的支持,全力發展地區足球,並大力培訓青年球員,力保甲組席位

第二章 成員及組織架構模式
第五條

創會成員
1職位 會長:張學明太平紳士 主席:朱景玄校長 秘書長:陳平先生
2職能

2.1負責首屆會務
2.2籌組及管理球隊
2.3完善首屆的會務運作,並為執行委員會在日後的發展和運作奠下基礎

註:本條款在(文字紀錄上)將永遠保存,但其實務「職能」將轉移於第六條

 

第六條 

架構職銜 (由06-07起)
1. 首席會長1名
2. 會長1名
3. 主席1名
4. 足球部總監1名
5. 秘書長1名
6. 司庫2名
7. 執行委員3至10名

 

第七條 

1 顧問會員(區議員)
2 普通會員(球員)
3 球迷會會員 (所有公眾人士均可參加,細節事項按“球迷會”章程處理)
4 學校網絡會(學校及學生均可參加,細節事項按“校網會”章程處理)

 

第八條

名譽職銜
(視乎須要,邀請社會人士並樂於贊助者出任)
1名譽會長
2名譽副會長
3名譽顧問

 

第三章 會議
第九條 

周年大會
1每個球季結束後召開
2全體會員均可出席,並享有發言、動議、表決及選舉等權利
3報告球季成績及制定來屆會務方案
4選舉及罷免執行委員。
5審查和批准本會的財政預算及決算報告。
6修訂本會章程(如有須要)。

 

第十條

執行委員會
1首屆執行委員會由創會會員組成,並由會長、主席及秘書長負責執行委員會事務。
2次屆及之後,執行委員會將由“周年大會”以選舉方式產生。
3委任球隊幹事及教練,負責管理隊務事宜。
4定期以書面向贊助機構報告會務。
5年度終結,向周年大會提交“周年會務報告”

 

第四章 經費來源
第十一條 

1向大埔區議會申請撥款

2商業及社會人士贊助

 

第十二條 

會員收費
1顧問會員 “年費”$500
2普通會員 “年費”$100
3球迷會會員(收費及行政由該會自決)

 

第十三條

名譽職銜贊助
1名譽會長贊助 “年費”$30,000(或以上)
2名譽副會長贊助 “年費”$10,000(或以上)
3名譽顧問贊助 “年費”$2,000(或以上)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四條

本會宗旨如有任何修改,須經 “周年大會”通過及社團事務處批准,方得施行。

 

第十五條

本會章程如有未盡善之處而須作出修訂,可召開 “周年大會”決議通過。

 

第十六條

本會如須解散,須由 “周年大會”決定並徵得“大埔區議會”的同意,方可解散。全部資產將根據“周年大會”決議之方式,捐贈予指定之慈善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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