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言 |
2002-2003年度起,香港足球進行改革而吸納了十八區球隊參賽,而本會「大埔」透過多年的努力,成為首支以「地區聯賽」晉升甲組的球隊。
本章程於
2007年8月31日進行再修訂,以因應新年度的實際,並提交周年大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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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總則 |
第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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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中文:本會定名為『大埔足球會』,以下簡稱為本會。
英文: TAI PO FOOTBALL CL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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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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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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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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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
1.履行區議會的決議,籌組地區足球隊並執行管理,藉以推廣青少年足球運動;
2.藉球隊的運作中設立機制,加強大埔居民的歸屬感和凝聚力;
3.藉「和富社會企業」具社會服務內涵的資金的投入,於06-07年起,按「發展策略書」的內容持續三年開展地區足球運動及青少年教育活動;
4.藉社會各界的支持,全力發展地區足球,並大力培訓青年球員,力保甲組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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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成員及組織架構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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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
創會成員
1職位 會長:張學明太平紳士 主席:朱景玄校長 秘書長:陳平先生
2職能
2.1負責首屆會務
2.2籌組及管理球隊
2.3完善首屆的會務運作,並為執行委員會在日後的發展和運作奠下基礎
註:本條款在(文字紀錄上)將永遠保存,但其實務「職能」將轉移於第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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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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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構職銜 (由06-07起)
1. 首席會長1名
2. 會長1名
3. 主席1名
4. 足球部總監1名
5. 秘書長1名
6. 司庫2名
7. 執行委員3至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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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
1 顧問會員(區議員)
2 普通會員(球員)
3 球迷會會員 (所有公眾人士均可參加,細節事項按“球迷會”章程處理)
4 學校網絡會(學校及學生均可參加,細節事項按“校網會”章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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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
名譽職銜
(視乎須要,邀請社會人士並樂於贊助者出任)
1名譽會長
2名譽副會長
3名譽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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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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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
周年大會
1每個球季結束後召開
2全體會員均可出席,並享有發言、動議、表決及選舉等權利
3報告球季成績及制定來屆會務方案
4選舉及罷免執行委員。
5審查和批准本會的財政預算及決算報告。
6修訂本會章程(如有須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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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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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委員會
1首屆執行委員會由創會會員組成,並由會長、主席及秘書長負責執行委員會事務。
2次屆及之後,執行委員會將由“周年大會”以選舉方式產生。
3委任球隊幹事及教練,負責管理隊務事宜。
4定期以書面向贊助機構報告會務。
5年度終結,向周年大會提交“周年會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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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經費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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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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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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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收費
1顧問會員 “年費”$500
2普通會員 “年費”$100
3球迷會會員(收費及行政由該會自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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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 |
名譽職銜贊助
1名譽會長贊助 “年費”$30,000(或以上)
2名譽副會長贊助 “年費”$10,000(或以上)
3名譽顧問贊助 “年費”$2,000(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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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其他 |
第十四條 |
本會宗旨如有任何修改,須經 “周年大會”通過及社團事務處批准,方得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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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 |
本會章程如有未盡善之處而須作出修訂,可召開 “周年大會”決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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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 |
本會如須解散,須由 “周年大會”決定並徵得“大埔區議會”的同意,方可解散。全部資產將根據“周年大會”決議之方式,捐贈予指定之慈善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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